決定離婚後,因此不是簡單簽個字蓋個章,有一堆問題等著處置,尤其贍養費分配,跟據不同離婚方式有不同的規範,協議離婚的方式只要夫妻意願相同,只要一個可以負擔金額另一方願意接受,法官並不會插手夫妻協定金額。
決定離婚後,贍養費分配,跟據不同的離婚方式會有不同的規範,好比子女監護權、離婚贍養費、財產分配等等問題,因此不是簡單簽個字蓋個章,協議離婚的方式只要夫妻意願相同,只要一個可以負擔金額另一個願意接受,法官並不會插手夫妻協定金額,如果選擇以訴請離婚方式,就無法隨自我意願決定。按民法規定,拿贍養費得有一定的資格,首先你得在你們的離婚是無過失一方,指的就是離婚原因純粹是對方的錯,如果雙方都有不對,法院是不會判給贍養費,這也是實務上常見的請求贍養費被駁回的情形。
婚姻過失責任歸屬完後,你得因離婚而陷入生活困來,也就是生活會維持不下去,當然有工作能力能自己養活自己,法院判給贍養費的可能性也不大。此外,贍養費也不是給一輩子的,法院會訂一個合理期限,並且金額也不會太高,因此民眾想爭取贍養費,而這些問題勢必就得面臨很多糾紛,且只要跟錢財扯上關係,就會惹上許多問題。歡迎洽詢專業人員為您解惑,更加了解如何爭取自我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