別成為婚姻的犧牲者
許多遭到外遇最後離婚的犧牲者,通常都會直接攤牌或隱忍,導致對方有時間能掩蓋外遇、脫產給第三者、假裝好家長搶監護...等,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發生,在發現外遇徵兆時,就要先調查到底發生什麼事,並蒐集外遇的證據,您不一定要離婚,但一定要拿回左右婚姻的主導權!
調查蒐證需要豐富的經驗、法律知識及專業設備,才能有效分析出婚外情的原因、預估對方下一步動作,並迅速採集關鍵證據!由於法庭通常不接受違法取得的證據,甚至會因此被對方反告回來,因此我們必須具備專業、不被察覺,及法律尺度,來為當事人精準達成任務!
不論外遇是不是一時的意外,對於當事人來說都已經造成傷害了,而第三者就算真的不知情,也難保知情後不會因為感情已經投進去而糾纏不清,加上法律上對外遇有時效性及「事前允許、事後原諒」的但書,難保不會被對方扭曲成默許的行為。因此唯有在知情後,趕緊蒐證要求簽下「不再外遇切結書」或是果斷訴請離婚及慰撫金,才不會成為外遇下的犧牲者。
要靠自己蒐證其實很難,光是錄音錄影、偷看手機就容易因為操作不當反而被告,如果要跟蹤配偶,也難保對方不會發現那張熟悉的臉孔跟交通工具,即便搭小黃跟蹤也不知道要搭多少次才能找到機會,更別說要小黃別跟丟,或挪個好位置來拍下清楚的照片。因此唯有透過專業調查技術、或是專業徵信器材的協助,才能為您有效避免失敗或觸法的風險。